股权协议书

时间:2024-07-07 13:29:48
有关股权协议书模板汇编十篇

有关股权协议书模板汇编十篇

在生活中,协议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签订了协议就有了法律依靠。大家知道协议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股权协议书10篇,欢迎大家分享。

股权协议书 篇1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受让方:严(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担保方:(以下简称丙方)

深圳市汇XX实业有限公司于20xx年8月15日在惠州市设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00万。其中工商登记中张X占50%股权,肖X青占30%股权,李XX占20%股权。现张丽因业务发展需要,将5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占有合营公司50%的股权,现甲方同意将其所持有深圳市汇XX丰实业有限公司的50%的股份全部以50万人民币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购买甲方的50%的股权。同时因甲方系该合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公司作出巨大贡献。乙方同意在支付股权转让款的基础上另行支付90万人民币给甲方作为补偿。

2、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天内支付甲方人民币100万元。剩余40万在完成全部股权转让手续后三天内一次性支付。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三天内,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股权转让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为完成股权转让,由甲方与乙方(或者乙方的代持股人)另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格为原股权价值50万)(详见附件)。附件的股权转让协议仅限于用于工商登记变更。如附件中甲乙签订的股权变更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合营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分担:

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比例分享合营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2、如因甲方在签订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合营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合营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转让款总额的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五、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双方应另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见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双方协商承担。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因增加的税费,由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任何一方不按约定或法律、政策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应向对方支付转让总额的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七、担保条款:

丙方系甲方的担保方,对甲方应承担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八、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任选一项,且只能选择一项,在选定的一项前的方框内打“√”):□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仲裁;√向有关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甲、乙签字后,由见证人见证后生效。双方应于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十、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见证人:

**年**月**日

股权协议书 篇2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公证处签订。

出 质 人:(以下简称“出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电 话:

质 权 人: (以下简称“质权人”)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电 话:

鉴于:

1、出质人合法持有有限公司(下简称“”)总股数股股份;

2、出质人和质权人基于相互合作的目的,签署了《借款协议》;

3、出质人同意将其持有股份中的万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质权人,作为出质人履行《借款协议》的履约担保。

故此,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出质人:指

质权人:指

质押股份:指出质人持有的中的万股限售流通股;

借款协议:指双方于年月日签署的《借款协议》。

第二条 质押

1、出质人同意,以质押股份作为出质人根据《借款协议》以其合法持有的总股数中的万股限售流通股借用质权人万元款项的质押担保,质权人同意接受该质押担保。

2、如果出质人届时未能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履行全部义务,质权人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规定处置质押股份并有权从处置质押股份所得的价款中优先扣除因出质人违约给其造成的损失。

3、如果按上述第2、2条处置质押股份所得价款不足以偿付质权人的损失,差额部分仍应由出质人补足,出质人同意质权人处置其持有总股数中未质押的其他剩余部分(足以偿还质权人剩余债务金额的相应股份)或资金补偿;如果上述价款在偿付质权人损失后仍有余额,则应返还给出质人。

4.质押的股票在质押期间所产生的孽息(如送红股、分红派息等),也归质权人质押。可用于质权人将来行使处置权。

5、在质押期间发生配股、配售时,出质人应提前将配股、配售资金划入质权人在登记中心的特别资金结算账户,质权人配合出质人参与配股、配售 ,否则一切损失由出质人承担。

第三条 质权的行使

如出质人未能履行其约定义务,则质权人有权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行使其质权:

(1)委托相关评估机构对质押股份进行评估;

(2)委托相关拍卖行将质押股份予以拍卖,质权人拍卖行应于拍卖前一个月内,至少在一种全国性报纸上发布三次拍卖公告,以尽可能地吸引潜在的竞买人,从而充分保障出质人的权益。但相关公告及拍卖费用应由出质人承担。

(3)在拍卖无人竞买的情形下,质权人有权以低于评估的价格将质押股份转让给任何买受人。

(4)拍卖 ……此处隐藏12626个字……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关损失。

十、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如乙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受托行为或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一切直接或间接的损失(违反本协议第五条第三款的,按照该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提交委托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十二、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通过书面补充协议方式予以明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约定事项按照《民法通则》、《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执行。

2、本协议一式叁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月日

股权协议书 篇10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以上三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1、公司名称:_________有限公司 。

2、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二、经营范围:

公司的经营范围将以公司登记主管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三、公司的注册资本。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元)经公司全体股东同意后,可向原审批机关和公司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增加或减少本公司的注册资本。

四、股东名称、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股东名称 认缴的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出资方式:

xx:_________现金。

xx:_________现金。

五、出资期限。

公司股东应于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将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以现金方式出资缴入下列帐户,否则应按实际出资来享有公司的股份,且要承担违约责任。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依《公司法》和协议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经理具有约束力。

七、股东权利和义务:

(一)股东的权利:

1、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

2、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

3、优先购买其他股东的出资,优先认缴公司的新增资本;

4、依照其所持有的出资比例获得股利和其它形式的利益;

5、依公司法享有的其它权利。

(二)股东的义务:

1、按期足额交纳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2、负责提供成立公司所需要的各项手续等;

3、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4、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份比例)承担公司的债务;

5、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份比例)承担公司运营中产生的民事责任;

6、依公司法承担的其它义务。

八、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份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九、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经理。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3、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5、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6、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7、修改公司章程。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4、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5、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公司设经理。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4、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5、聘任或者解聘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6、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乙、丙方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乙、丙方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乙、丙方除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经股东会同意外,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十、公司的筹建。

公司的筹建由甲方负责。筹建期间的费用以独立的帐簿记载,公司成立后,经股东的授权代表审核后列入公司有关会计科目中。如公司未能成立,由各方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承担。

十一、本协议的终止。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协议将终止履行:

1、因不可抗拒原因致使公司未能在一年内设立;

2、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解散。

十二、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均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违约方的违法行为给守约方或本

公司造成损失,违约方应予赔偿。

十三、争议的解决。

因解释或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各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被诉一方注册地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四、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各方协商,可另签订补充协议。

十五、本协议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自各方签字之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丙方: 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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